本會已加強閉路電視監察系統

在今年八月底, 我們曾經就「無良兔主人將兔兔棄於本會門外的事件」而發出聲明。希望大家明白「棄兔門外」既不符合正確的棄養程序, 也可能對兔兔造成傷害, 甚或賠上其性命。遺憾的是在聲明發出以後, 不負責任的主人仍然妄顧兔兔的生命,繼續不斷以同樣的方法棄掉兔兔,實在令我們十分憤怒。不論這些主人用兔袋、兔籃,還是紙箱、紙袋等作棄兔,過去都曾經發生「走兔事件」。當兔協職員或義工回到中心時,發現一個空籃或紙盒時,已經不忍想像這些消失了的兔兔究竟有甚麼下場。究竟有多少同類個案的兔兔在我們未趕及發現,已經自行離開現場或被拐走?

閉路電視24小時監察
有見及此,對於這些自私的棄兔主人,我們只好作出連串嚴厲的方法,希望可以杜絕同類的惡劣行為。我們已經重新在兔協門外安裝精密的閉路電視監察系統,全日二十四小時監察本會門外、梯間及大廈入口的情況,更設有紅外線夜視功能使影像更清晰。如發現無良主人棄兔,便會將事發經過的錄影片段及照片,透過網誌、facebook或其他傳播媒體公佈,並歡迎各位兔友提供棄兔主人的資料或聯絡方法,讓我們可找到事主,要求他們現身交待,並將兔兔領回及依照正確程序排隊棄兔。

棄兔即屬違法
我們亦奉勸各位有意「胡亂棄兔」的人士:根據香港法例421章狂犬症條例第22節規定「動物蓄養人如無合理解釋而棄掉其動物,即屬犯罪,可被判處罰款$10,000 及監禁六個月」。在有需要的時候,我們不排除報警及將相關資料移交警方跟進。

希望各位準備棄兔的主人可以盡早為牠們作出妥善的安排,或依循正常途徑向本會提出申請,切勿以身試法,否則最後極有可能累己累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