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養兔子之絕育安排
由2006年5月1日起,經本會領養的兔子,本會盡可能在兔子被領養前為其絕育,如本會未能於兔子被領養前安排進行絕育手術,本會會發出一封絕育手術通知書,領養人須於45天內帶兔子到指定的獸醫診所進行絕育手術,費用由本會支付,同時領養人於簽署領養同意書當日須繳付港幣500元之按金,當該手術完成後,領養人必須於手術後十四天內帶同獸醫診所發出的收據及已蓋印的通知書正本交回本會,該按金才可悉數退回,否則將不獲發還,並撥捐本會作經費之用。